江子洋 专职律师
毕业于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自执业以来,江子洋一直专注从事企业破产清算及重整领域相关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业绩有:
STX(大连)造船等六家公司联合破产清算案(2014年辽宁省地区第一例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及清算案件)、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沈阳)有限公司等108家关联公司联合破产重整案(入选《商法》“2020年度杰出交易”榜单)、六盘水市凉都人民医院有限公司及六盘水市凉都医院联合破产重整案(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江苏善俊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2021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贵州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南京万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四川盛豪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同时,江子洋还主要承办了深圳宝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深圳市鸿康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等多个在当地或者全国均有一定影响的破产重整和清算案件。
此外,江子洋还起草的《论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选任和变更》一文,在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创新专题研讨会征文中被评为三等奖。